关于印发第四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知识产权局、药监局:
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》部署要求,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,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,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知识产权局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药监局等部门,组织药学、临床、产业等领域专家,对国内专利即将到期、临床供应短缺或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开展多轮遴选论证,制定形成《第四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推动相关工作开展。
一、《目录》核心定位与遴选原则
本次发布的《目录》共收录 21 个药品品种、47 个品规,覆盖抗肿瘤、神经系统、辅助生殖、罕见病治疗、放射性诊断等多个关键领域。遴选过程严格遵循 “四个优先” 原则:
- 优先补研发短板:聚焦国内企业研发薄弱的新靶点、新作用机制产品,如缓解血液透析患者中重度瘙痒的地非法林,以及 4 个境内未上市的放射性药品,填补临床诊疗空白;
- 优先选高效品种:收录境外已进入一线临床指南推荐的优质药品,如治疗失眠的苏沃雷生,其在改善入睡困难的同时可减少白天嗜睡等不良反应,弥补国内现有药物局限;
- 优先保生育需求:围绕国家生育政策,纳入不良反应更低的迭代产品,如黄体酮阴道缓释凝胶剂、栓剂,可替代传统注射液,避免长期注射导致的红肿、硬结等问题;
- 优先强可及性:选择国内已有临床应用实践的药品,如治疗罕见病杜氏肌营养不良的地夫可特,快速响应患者急需。
同时,《目录》充分吸收前三批实施经验,综合评估境内外研发现状、原料药供应、潜在市场空间等因素,确保所列品种兼具临床价值与研发生产可行性,降低企业创新成本。
二、重点品种与临床价值
《目录》针对性回应多领域诊疗痛点,代表性品种包括:
- 罕见病治疗领域:地夫可特涵盖片剂、混悬剂等多种剂型及规格,为杜氏肌营养不良患者提供精准用药选择;
- 精神神经领域:卢美哌隆收录 10.5mg、21mg、42mg 三个规格,适配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个体化剂量调整需求,提升治疗依从性;
- 肿瘤诊疗领域:包含米哚妥林、曲贝替定等抗肿瘤药物,以及氟 (18F) 贝他吡、镓 (68Ga) 戈泽肽等放射性诊断用药,完善肿瘤诊疗药品链条;
- 特殊治疗领域:普鲁士蓝胶囊用于放射性物质中毒治疗,帕替罗姆钙口服散剂解决高钾血症患者用药难题,进一步丰富特殊诊疗场景的药品供给。
截至目前,我国四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已累计收录 110 个品种,构建起覆盖重大疾病、罕见病、慢性病等领域的仿制药研发引导体系。
三、配套保障与工作要求
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,强化政策衔接,切实保障《目录》落地见效:
- 研发生产支持:在临床试验立项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,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原料药供应保障,降低企业生产成本;
- 注册审批提速:药品监管部门对《目录》内品种开辟优先审评审批通道,优化审评流程,缩短上市周期;
- 医保报销衔接:将符合条件的仿制药品优先纳入国家医保目录,通过医保支付杠杆提升药品可及性;
- 供应监测保障:卫生健康部门建立药品供应动态监测机制,及时掌握生产、流通、使用情况,防范供应短缺风险。
请各地区、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结合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,加强督导检查,确保政策红利直达患者和企业,持续推动我国仿制药产业高质量发展,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可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