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省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
晋卫人发〔2025〕6 号
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省直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,有关企事业单位:
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《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21〕51 号)精神,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〈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晋人社厅发〔2021〕28 号)和《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晋人社厅函〔2025〕560 号)要求,现就开展 2025 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管理
(一)本次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指导下,由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、山西省卫生系列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。
(二)山西白求恩医院等 5 所省级医院及太原市中心医院等 10 所市级医院,在省人社厅、省卫健委指导下,由其内部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。
(三)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由各市人社部门与卫健委共同管理,市级基层评审委员会具体实施,评审结果需报省厅备案。
二、申报评审条件
(一)品德条件
遵守宪法法律,践行职业精神,具备良好医德医风,身心健康。医德考评不合格者实行 “一票否决”,不得申报。
(二)学历与资历条件
职称等级 | 学历要求 | 任职年限要求 |
副主任医 / 护 / 药 / 技师 | 本科及以上 | 任中级职称满 5 年(2020 年底前聘任) |
| 专科(县级以下机构) | 任中级职称满 7 年(2018 年底前聘任) |
主任医 / 护 / 药 / 技师 | 本科及以上 | 任副高级职称满 5 年(2020 年底前聘任) |
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人员可按规定申报高一级职称。
(三)考核与服务基层条件
-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累计不少于 5 次,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须合格。
- 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须有累计 1 年以上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经历,援外、疫情防控一线等经历可折算。
(四)工作量要求
申报人员须满足任现职期间规定工作量(详见附件 3-6),基层服务经历可按实际年限减免相应工作量:
(五)业绩成果条件
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,申报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标志性业绩 1-3 项(第 1 项为必选项),2026 年起需提交 3 项且按 “1+1+1” 规则选取(必选项 + 2-7 项 + 8-9 项):
1. 副主任医(护、药、技)师
类别 | 具体要求 |
必选项 | 第一完成人的临床病案 / 手术视频 / 应急处置报告等(附佐证材料,不少于 2000 字) |
可选成果 1 | 核心期刊 / SCI 论文 1 篇,或公开发行期刊论文 2 篇(限第一作者) |
可选成果 2 | 前 3 名发明专利(已推广应用);或前 3 名市厅级科研项目;或省级科普文章 1 篇(1500 字以上) |
可选成果 3 | 省级以上科技奖;或参与制定省级标准 / 指南;或市厅级教学比赛三等奖以上 |
2. 主任医(护、药、技)师
- 必选项要求同副高,可选成果需达到更高标准:省级三甲需核心 / SCI 论文 2 篇(IF≥2),科普成果需 2 篇或省级大赛二等奖以上。
三、评审流程与安排
- 材料准备:登录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(http://wjw.shanxi.gov.cn)下载表格及填报说明,提交 “原始版 + 打码版” 双份材料。
- 单位审核:用人单位对材料真实性、完整性审核公示(不少于 5 个工作日),逐级上报至评审委员会。
- 评审实施:副高实行 “考评结合”(考试占 40%+ 评审占 60%),正高实行 “综合评审”,具体考试及答辩安排另行通知。
- 结果公示:评审结果在省卫健委官网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,异议期内接受申诉核查。
四、倾斜政策
- 援外医疗队队员服务满 1 年以上可免专业考试。
- 疫情防控一线人员:优先申报评审、免除支农任务、可提前 1 年申报,护理人员可突破机构级别限制。
- 基层卫生人员:工作满 25 年申报副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,学历可放宽至中专。
五、工作要求
- 严格材料审核:三级医院病案须从省健康信息平台抽取,论文、专利等实行真实性核查,造假者取消评审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。
- 强化诚信审查:近 5 年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 “一票否决”。
- 按时完成备案:自主评审单位及各市评审委员会需在评审结束后 15 日内报省人社厅、省卫健委备案。
六、附件
- 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
- 临床、中医、口腔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
- 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
- 护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
- 药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
- 技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
- 有关要求及解释
(附件可在省卫健委官网 “通知公告” 栏下载)
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5 年 12 月 3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