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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04970 号(医疗卫生类 419 号)提案答复的函
2025-11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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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:
贵单位提出的《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规范健康科普管理的提案》(第 04970 号,医疗卫生类 419 号)收悉。经我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专题研究,现就提案涉及事项答复如下:

一、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

(一)完善 “县管乡用” 人才流动机制

我委持续深化县域卫生人才一体化改革,推动落实 “县管乡用”“乡聘村用” 政策,目前全国已有 31 个省份出台实施方案。通过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,鼓励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,如山东省明确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拿出 5%-10% 编制设立基层定向岗位,要求派驻服务期不低于 2 年,2024 年全省下沉医务人员超 1 万人;甘肃省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全面实行 “县管乡用”,实现聘用在县级、服务在乡镇的精准配置。

(二)强化基层医护薪酬与职称激励

  1. 薪酬待遇保障:严格落实 “两个允许” 政策,指导地方按 “核定任务、核定收支、绩效考核补助” 办法核定基层医疗机构政府补助,建立与服务质量、工作量挂钩的薪酬分配机制。2024 年全国基层医务人员平均薪酬较上年增长 8.2%,其中县域内派驻人员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不变,并额外发放基层工作津贴。
  1. 职称晋升倾斜:在职称评审中明确基层工作经历权重,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时,派驻支援经历可累计计算且不受工作量限制。重庆市已出台专项政策,对 “县管乡用” 满 3 年人员实行职称优先聘任,满 5 年者可直接转评全市通用职称,有效解决基层人才职业发展瓶颈。

二、关于规范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行为的建议

(一)建立负面行为清单管理制度

针对提案反映的科普乱象,我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疾控局于 2025 年 11 月印发《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(试行)》,明确将 “借科普名义带货广告”“泄露患者隐私” 等 12 类行为列为禁止事项。要求医疗机构建立账号备案台账与内容抽检制度,对违规行为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、暂停账号等处理,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。

(二)完善科普激励与监管体系

  1. 正向激励机制:将健康科普纳入医务人员职称考核体系,明确图文作品、科普讲座、获奖成果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代表作,替代部分传统论文指标。目前全国 34 个省份已出台实施细则,2024 年共有 1.2 万名医务人员通过科普成果实现职称晋升。
  1. 全链条监管机制:构建 “机构主体责任 + 部门监管责任” 双重体系,要求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科普账号实行动态管理,开展常态化法律法规培训;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季度监测通报制度,2025 年已排查整改违规科普内容 4300 余条。

三、关于深化城乡医疗对口帮扶的建议

我委持续完善 “省市帮县、县级帮乡、乡级帮村” 帮扶体系,2024-2025 年累计选派 16 批共 4.2 万名专家下沉基层,重点支援 250 家患者外转率较高的县级医院。通过技术指导、远程会诊、人才培养等方式,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升级,目前全国县级医院常见病诊疗能力达标率提升至 91%,乡镇卫生院上级医师派驻密度达 0.94 人 / 每万人口,较上年增长 74.1%。

四、下一步工作安排

  1. 2026 年底前实现县域 “县管乡用” 制度全覆盖,建立全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信息库,推动跨区域人才调配。

  2. 开展健康科普 “百千万工程”,培育 100 个省级科普基地、1000 支专业团队、10000 名骨干人才,打造规范化科普平台。

  3. 建立基层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体系,将帮扶成效与医院等级评审、医保支付挂钩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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